平东大道东路雨污管网及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平东大道东路雨污管网及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发包人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东社区新石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东社区新石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东社区
二、项目名称:平东大道东路雨污管网及道路改造提升工程
三、工程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东社区
四、资金来源:上级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
五、工程概况:本工程主要为本工程涉及路面破除及新建,排水系统新建及原有信息井提升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招标控制价为1033105.19元。
六、工程内容及范围:本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
七、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八、计划工期:总工期9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通知或开工令为准,竣(完)工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如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期延期的(遇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则每延误一天,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3000元,逾期完工违约金无限额。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资质;
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考评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4.2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2022-2024年度桂城街道小额建设工程诚信企业信息库资格项目-市政公用工程库内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进行投标。
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子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提供的电子证书必须符合建造师电子证书的相关要求,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5.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开标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5.4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发包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5.5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6.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6.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6.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十、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个工作日之前(即2023年5月4日16时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十一、发布信息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鼎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dhxm.com/)及招标人单位公示栏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即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4月14日- 2023年4月20日17时30分。
十三、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东鼎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石龙北路60号东城财智广场3栋13层1311)。需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否则不予接收报名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现金3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报名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含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内容为办理报名手续);
(4)授权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十四、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北京时间):2023年5月5日9时00分~9时30分。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
十五、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5月5日9时30分。
十六、开标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
1.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签署的一切需要确认的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装订在投标文件中。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2.出席人员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验证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退回其投标文件。
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十七、异议与投诉
1.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十八、其他
1.本次招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3.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进行查询。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东社区新石股份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东社区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760665003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鼎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石龙北路60号东城财智广场3栋13层1311
联 系 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18928657699

